随着国际贸易的蓬勃发展,进出口食品贸易量不断扩大。食品作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进出口监管一直备受重视。然而,由于食品种类繁多、加工方式复杂等因素,食品的海关预归类常常引发争议。以下将以寿司虾为例,探讨其中的预归类问题。
寿司虾,用途为食用,成分主要包括虾和盐,可直接食用。其加工流程包括原料验收、清洗、预分规格、预加工、清洗、盐水浸泡、定型、蒸制、冷却、切割、去壳去肠、检品、清洗、盐水浸泡、滤干装盘、抽真空、速冻、金属探测、装箱、冷冻贮存、出货。进口的寿司虾无需再进行加工,规格为20条/盘*30盘/箱*2箱/捆,品种为南美白虾,学名为Penaeus Vannamei,报验状态为已去壳真空包装。
在海关预归类过程中,针对寿司虾的争议主要集中在蒸煮或水煮过的虾应归类于0306还是1605的问题。根据03章总注释的描述,“蒸过或用水煮过的带壳甲壳动物,仍应分别归入品目03.05、03.06、03.07及03.08”。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此次海关预归类的商品为已去壳的虾,因此不符合03章的定义。根据海关预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建议将其归类于海关预归类税号1605290000。
综上所述,针对寿司虾的预归类争议,应结合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产品的加工方式、成分以及海关规章,做出准确的预归类判断,确保进出口贸易顺利进行,同时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