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天天接到保险公司推销险种的电话,什么人寿险、分红险,搞得我云里雾里,奇怪的是,为什么他们不推出一种“爱情险”或者“婚姻险”呢?你的专栏曾经说,因为边际效用递减定律,无论男女,变心的几率同样大。买保险的能不多吗?读者:安琪
安琪:
你好!想为你的爱情上道保险啊?完全可以啊,不过得到国外。例如英国就有专门经营爱情保险的保险公司,生意非常红火。凡是已婚夫妇均可购买爱情保险,每对夫妇每月只需缴5欧元的保险费。
投保后,如果夫妻不能白头偕老而闹到离婚地步时,被遗弃的一方可以获得5000欧元的保险赔偿金;如果夫妻能和睦相处达25年之久,则可以获得9000欧元的奖金。
国内也有保险公司一度开设过这样的险种,像1996年南京有家保险公司就推出了一款“百年好合”的婚姻保险,规定只要夫妻双方不离婚,从结婚的第19个年头起,就能享受到保险公司给付的“恩爱保险金”。
不过呢,尽管一开始投保的人很火爆,但很快就无人问津,两年后,该险种就取消了。
保险公司之所以尴尬,其实是因为他们推出的险种,部分违反了经济学的规律。保险公司推出新的保险业务,其目的归根结底是盈利。但是“婚姻保险”、“爱情保险”等产品要获得盈利,就要降低赔付率,也就是说寄望于人们的婚姻不稳定、爱情迅速破裂。
显然,打着“促进夫妻和睦恩爱,白头偕老”噱头的爱情保险、婚姻保险,与保险公司的初衷是相悖的,除非有哪家保险公司愿意化身为丘比特式的慈善机构,直至破产。
理论上来说,保险公司推出爱情保险的动机是有说服力的。但是保险产品本质上是概率测算在金融领域应用的结果,通过概率统计分析分散风险,并通过收支均衡的测算获取利润。概率统计理论的前提之一,就是统计事件的可重复性。可是人的情感是因人、因地、因时而异的,不同人的情感、同一人不同时期的情感都不是简单重复的事件,也不可能都进行精确的概率统计。保险公司的尴尬自然就在所难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