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医疗保险是医疗保险的重要部分,投保人应当了解购买住院医疗险的一些诀窍,让保险真正为自己提供全面保障。
1.一定要具有保证续保功能。
住院医疗保险一般都是一年期的,即保险期间是一年,一年结束后要重新投保(称为续保)。一年期满保险合同就结束了,下一年要继续投保,就是开始一个新的合同。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都可以互相选择,双方可以谈条件,以什么样的价格和什么样的保障继续合同,达不成一致意见就可以选择不续保。因此,在开始新合同之前,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的风险进行评估是无可厚非的,保险承保的都是不确定的风险,如果已经确定了,就不是保险,而是救济了。
如果购买的产品具有保证续保功能,则在进入保证续保以后,即使理赔了几十万元,下一年仍然可以续保。也就是说,一旦保险公司同意被保险人进入保证续保状态,则保险公司就失去了选择被保险人的权利,而被保险人仍然具有选择保险公司的权利,只要被保险人要求续保,保险公司就只能接受而别无选择。
2.最好是定额给付型所谓“定额给付型”。
费用型险种补偿的依据是发票。赔付的金额只可能少于实际花费。定额给付则是按照事前约定的保险金额进行赔付,不管实际花费了多少。因此,保险公司的理赔金额完全可能高于实际的支出(当然也可能更低)。高出部分可以用作营养费、误工费、车船费、陪伴费、护理费,以及享受单人病房、专家诊治等更高级别和更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另外,定额给付型住院医疗保险理赔时往往无需提供发票原件,手续简单,不容易有理赔纠纷。且与是否拥有社会医疗保险或其他保险公司的医疗保险都不冲突,可以是额外的保障。
大多数保险公司规定,费用型医疗保险只赔付社保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并且根据费用补偿原则,如果客户已通过社保或其他机构报销,则保险公司只报销剩余的部分。
因此,购买住院医疗保险,一定要搞清楚理赔时是否需要提供医院原始发票。最好是不要发票的定额型住院医疗保险,对已经拥有社会医疗保险或其他保险公司医疗保险的人士更是如此。
3.最好是主险。
如果我们购买的医疗保险是附加险,则往往要花费非常昂贵的费用去购买一个额外的,甚至可能是自己完全不需要的“主险”,即使没有出现中途被拒保的情况,还可能出现主险期满或其他原因导致主险失效,那时附加险的保障也将不复存在。
4.最好是意外、疾病都保障。
目前市场上有的住院医疗保险产品,只对意外原因造成的住院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有的只对疾病原因造成的住院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有的是两者都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所以,我们在购买时一定要仔细阅读保险条款,最好是意外住院和疾病住院都能保障。
5.尽量购买最高档次。
如果选择较低档次,好像省了一点小钱,但实际上却吃了大亏。
6.购买全部保险责任。
如果我们少投保一项保险责任,保险费实际上少得不多,但赔付却会少很多。因此,要尽可能选择能够包括我们老百姓最担心、最害怕、最可能“致贫”或“返贫”的“住院”、“重大疾病住院”、“手术”、“器官移植”、“重症监护病房”这5项保险责任。
7.坚持续保。
我们一定要改变“没住院、没得到赔付就不划算”的观念,要非常清楚自己购买保险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得到几十万元的赔付吗?如果得到了几十万元的赔付,我们会是什么样了?可能是腿也没有了,胳膊也没有了,肾也被换掉了。我们愿意这样吗?当然不愿意,我们希望买了保险后一次病都不生,希望我们交的保险费都贡献给别人。
8.如果万一当地只能买到费用型住院医疗保险,则最好选择总额限制,而不是分项限制。
投保人购买住院医疗险时,可以参照以上八个方面进行判断,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住院医疗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