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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社会保险参保191.2万人次 增幅53.2%

2012-04-2712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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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社会保险制度提醒进一步完善,根据不同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社会保险参保政策和保障措施,适应了各种所有制结构企业不同人群的参保需求,并分别建立了与之相适应的草包缴费机制。

至“十一五”期末,葫芦岛市社会保险参保191.2万人次,比“十五”期末净增了101.7万人次,增幅为53.2%。

在社会保险覆盖面持续扩大的同时,葫芦岛市分别开展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建昌县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现参保总数分别为30.7万人和29.8万人,参保率达91%和90%。

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葫芦岛连续5年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现在人均达到1147元/月,比“十五”期末人均增加了464元/月。医疗保险报销病种范围扩大到1169个,报销比例超过了75%,医疗费最高支付限额达到6万元,居民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由最初的80元/人提高到120元/人,全市11.5万名困难企业在职和退休职工医疗保险问题得到全面解决,失业、工伤、生育人员得到及时救助。全市累计支付各种社会保险基金80多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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