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寿险投资型保险是非寿险公司为适应新的市场需求、增加产品竞争力而面向个人客户开发的一系列新型保险产品。这类产品由财产险(非寿险)公司经营,具有保险保障(但不以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和投资价值或储蓄功能。
非寿险投资型保险起源于日本,由于迎合了东方民族偏好储蓄的理财心理,近40年来在东亚地区获得了较快的发展。在日本,由于此类产品带有储蓄的性质,因此被称为储蓄型保险;在韩国,相对于传统财产保险产品多为一年期的特点,此类产品具有多年期的特性,所以被称为“长期险”。而在我国,非寿险投资型保险仅有三年多的历史,无论对政府监管机构还是保险公司自身来说都是一个新的课题,但其发展势头不容忽视,已经成为中国非寿险业发展创新和做大做强的生力军。
非寿险投资型保险的特点
保障性与投资性的结合。保险产品的根本属性是保障性,金融性只是建立在前者基础上的派生职能。非寿险投资型产品虽然具有保险保障和资金增值的双重功能,但离不开保险的基本保障属性。其次,在投资型非寿险中,保险公司发挥的是代客理财的功能,它通过将老百姓手中的闲散资金汇集起来,发挥机构投资者的投资能力,赚取高于银行存款利率的投资收益,并将这一收益在保险公司和保户之间进行分配,达到双赢的目的。投保人除了获得保险保障和本金返还以外,还可以获得一部分投资收益,这个收益甚至有可能高于银行存款,从而体现了此类产品的投资价值。虽然投资的收益可能高,也可能比较低,甚至不固定,但它在原理上参与了保险公司的经营运作,分享了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
个人客户群。投资型非寿险的客户群基本上是个人,这一客户群考虑的是保险和投资的双重价值,既要保险保障,还要求资金有一定的增值。他们对保险有所了解,注重家庭的安全保障,都拥有一定的资金但数量不大,难以投资到较大的项目中去;他们厌恶投资风险,不愿将资金全部放入股市等高风险领域,对这部分资金的安全性要求高,而对收益水平寄希望不高。
复杂的产品设计和精算原理。投资型非寿险产品的设计比较复杂,不仅要考虑银行存款利率和保险费率等因素,还要结合公司自身的管理能力和成本费用水平,综合进行定价,并结合公司对资本市场走势的判断,最终决定是否推出投资型产品以及在什么时机推出什么样的投资型产品。
投资型保险产品的精算方法与传统财产保险具有本质的不同。传统产险产品只考虑损失概率的分布,据此推算出纯保费率,再加上保险公司的经营费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