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平山县自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来,参合农民达到36万人,参合率达到92.88%。但是,新农合的最高赔付上限为2万元,大病医疗救助的最高限额为1万元,一些农民为了治重病背上了巨额债务,因大病返贫、致贫的情况时有发生。为了建立多个层次、更加完善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解决参合农民治疗大病的后顾之忧,平山县按照政府投保、市场运作、农民受益的原则,由县级财政拿出109万元,与保险公司进行合作,为所有参合农民办理了大额医疗保险,参合农民不需多缴一分钱。
平山县建立的参合农民大额医疗保险的报销起付线为6万元,参合农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按可报费用的80%给付,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按可报费用的70%给付;医疗总费用在6万元至30万元的,大额医疗保险封顶线为10万元;医疗总费用在30万元以上的,大额医疗保险封顶线为15万元。此外,大额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后,可报销药品种类大幅增加,达到1400多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