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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总工会推出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

2012-02-244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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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广州市总工会获悉,为进一步减轻职工在医疗费用方面的负担,广州推出第三个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符合条件的职工只要每年缴纳50元(其中广州市总工会补助10元),即可享受最高达上万元的保障金。

据广州市总工会副主席房苏华介绍,广州市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是广州市总工会针对职工“看病难”的问题,继广州市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障计划和广州市职工特种重病互助医疗保障计划之后,推出的第三个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该计划以广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为依托,并作为广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补充而推出。该计划主要由广州市总工会发起,广州市职工济难基金会组织运作。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后,将惠及广州百万职工。

据介绍,此次推出的广州市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保障范围包括已经参加广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并有工会组织的单位的在职职工。只要符合以上两个条件,均可由本单位工会统一组织参加该计划。职工所缴纳的参保费将由广州市职工济难基金会统一管理。

参保职工在广州市社保经办机构认定的定点医院进行住院治疗及其认定的异地就医住院治疗后,在《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用住院结算单》及其相对应的《住院收费收据》开出之日起90天内向广州市职工济难基金会提出申请,经审核即可获得相应额度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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