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居民医保登记即将结束

2012-05-264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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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兰州市城镇居民医保登记工作即将结束。参保人员在缴费次月即可享受医保待遇。参保费用分为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两个部分。

12月13日,记者从兰州市渭源路社区了解到,从今年9月18日开始办理的兰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工作将于12月16日结束。

据兰州市渭源路社区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截止时间定为12月16日,逾期不予办理;以后年度参保登记、缴费和续保缴费时间为9月至12月,逾期不予办理;城镇居民按年足额缴纳医保金的,当月缴费,次月开始享受一个年度的医疗保险待遇;符合参保条件但未及时参加或参加后又中断缴费的,在办理新参加医保或接续手续的,应补交中断期间的个人及财政补助部分的医保金。

今年是兰州市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第一年,按照政策规定,凡参加医保的居民个人每年缴纳80元,中央、省、市、县区各级政府财政每年为每个参保人支付100元,合计个人缴纳180元。政府财政支付部分是以今年参保人数拨款,没有参保的居民政府财政不予支付。当居民等到明年或后年再参保时,必须从今年开始缴纳医保费,个人每年补交的费用是180元,而不是80元。因此,晚一年参保多交100元,晚两年参保多交200元,依此类推。因此,市医保局希望居民尽量在今年年内参加医保,以免失去中央、省、市、县区拨款支付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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