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省永济市失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为全市六百余名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职工,缴纳医疗保险费并为部分人员办理了医疗保险接续手续,解决了失业职工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保险问题。
该中心,自七月一日《社会保险法》实施以来,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条款,积极落实相关政策。将原来失业职工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每月的医疗补助金发放到个人手中。调整为由失业中心统一为其缴纳医疗保险费,每人每月126.35元,截至目前共为7至10月份652名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职工缴纳医疗保险费20.8万元,从实处为失业职工解决了看病就医报销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