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规划中的发展目标,“十二五”时期,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参保率达到98%以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应保尽保。职工医疗保险、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报销比例差距将逐步缩小,其中城镇居民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将由60%统一提高至70%。
“十二五”期间,本市还将扩大失业保险制度覆盖范围,把本市在二三产业实现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农民工纳入失业保险范围。同时,研究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失业保险政策;建立失业保险费率调整机制,适时调整缴费费率,保持基金收支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