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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试行医保二次补偿机制

2012-05-216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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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省开始启动居民医保二次补偿机制,进一步降低了居民的医药费用负担。苏州、盐城、镇江等地作为试点地区已开始试行。此次活动旨在让更多的人享受到医保的优惠便利。

日前,以“走进千个社区、千家医疗机构,走访万个家庭、万个患病的参保人员”为主旨的江苏省医疗保险“千千万万”环省行活动在南京启动。 

据悉,该省居民医保参保人数1234万人,覆盖率已达90%以上。全省大多数统筹地区实行了住院、门诊大病和门诊普通病种医疗费用补偿,参保城镇居民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基金补偿比例为50%至70%,对特困、残疾等人员的补偿比例最高达到90%。 

省医保中心负责人表示,今年还要提高待遇保障水平,城镇居民的医保报销比例将力争达到60%,并建立医疗费用二次补偿机制,重点帮扶个人医疗负担重的参保居民。具体做法是:到年底,根据基金结余情况,对生大病、个人负担很重的参保居民,将首次报销后个人承担的医疗费,再按一定比例报销一部分,进一步降低个人负担。 

目前,省内的苏州、盐城、连云港、南通、镇江等地已开始试行医保二次补偿机制。实施二次补偿后,大重病患者医保报销比例最高可达90%左右。 

此外,今年秋天,省内160多万各类全日制高等学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成人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也将纳入居民医保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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