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宣城市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又进行了大幅调整,筹资水平、缴费标准、待遇支付等11个方面都有新的变更,医疗保险新政策更加惠民。
在对城镇居民医保运行以来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查后,该市对个人缴费和筹资水平均做出适当下调;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筹资标准与一般居民差额部分全部由财政予以补齐。在校学生和18周岁以下少年儿童、非从业城镇居民、属于低保对象的或重度残疾的学生和儿童等,个人缴纳的医保费用大幅调低;降低门槛费、提高报销比例;建立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最高限额为10万元;建立全市城镇居民医保调剂金制度,前三年在基金中每人每年提取30元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调剂金制度,并在调剂金中提取部分资金建立大病保险;将原来3种慢性病扩大为17种,并提高了报销比例;对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参保居民的生育费用实行定额补助,对平产补助300元,剖腹产补助500元;对报销金额实行兜底保障。这个市今年还将所有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范围,并将学生无责任人意外伤害门诊和校方责任险也一并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
宣城市还鼓励居民开展中医中药治疗,中医药治疗费用在同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可以比西医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适度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