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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社保缴费基数确定为3322元

2012-05-260次浏览
小新客服
对于社会保险,现在大多数人都是持称赞鼓励态度的。因为社会保险给很多人的生活带来了新的希望。社会保险的实施不仅引起了广大人民的关注,国家也给予了很多的关注。近日,有关部门确定社保缴费基数确定为3322元。

市劳动保障局昨日下发通知称,2008年度在职职工、个人存档者及农民工的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确定。4月1日起,各类人群将根据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322元确定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

根据市统计局公布的2007年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39867元计算,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322元。因此,今年在职职工养老保险最低及最高缴费基数也被确定。按规定,在职职工的最低缴费基数为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即2008年缴费年度内的最低缴费基数为1329元,即使工资低于此数也要按1329元的8%进行缴费;而对于月平均工资超过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超出部分不作为计发基本养老金的基数。即今年的最高缴费基数确定为9966元。其余则按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而对于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金额分别为: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664.40元、失业保险费66.44元;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398.60元、失业保险费39.87元;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265.80元、失业保险费26.59元。

此外,本市和外埠农民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按上年度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即每月7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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