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在1997年《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规定》中,明确了把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作为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模式,并于2001年在辽宁试点后,向全国推广。中国养老保险制度从传统现收现付制向部分积累制转变过程中,面临着诸多方面问题的冲击,如人口老龄化、人口预期寿命延长、个人账户空账运转、隐性债务显性化等。各方的压力使传统的公共养老保障制度在财政上出现了支付危机。
问题的提出
中国人口老龄化的特点被总结为:基数大、速度快,而又底子薄、负担重,是“未富先老”,称为“跑步进入老龄化”。
1.中国人口老龄化
人口老龄化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指老年人口相对增多,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不断上升的过程;二是指社会人口结构呈现老年状态,进入老龄化社会。
当前,中国的人口老龄化形势已经十分严峻。按照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统计,2000年中国65岁以上老人已达到8811万人,约占总人口的7%。2006年中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到1.49亿,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1.04亿,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增长到了8.05%。是世界上唯一老年人口超过1亿的国家,因而是发展中人口大国崛起过程中人口老龄化最严峻的国家。
中国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最直接的表现就是老年人口规模的迅速膨胀和出生人口的大幅度减少,导致抚养结构的根本性转变,造成养老金缴费者急剧减少和领取者急速增多,养老金供需矛盾日益尖锐,直接冲击中国的养老保障制度。随着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和养老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养老保险基金的支出规模逐年加大。2000年,全国城镇基本养老保险金总支出2115.5亿元,2005年为4040.3亿元,年均增长率为12.94%。按这个速度推算,2010年城镇基本养老保险金总支出将达到8385亿元,2020年将增加到28315亿元,这将是目前的七倍。按照这样的需求量,再加上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如果我们能够做到人人享有基本养老保障,这将会使养老金的需求规模呈直线上升,对养老金供给造成空前的压力。显而易见,在转轨成本已十分巨大的改革过渡时期,中国养老保险体系已无力应对“银发”浪潮的冲击。
2.隐性债务显现化、个人账户空账运转
由于中国人口老龄化速度快和代际养老负担沉重,基本养老制度从传统的现收现付制向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部分积累制模式转轨。在制度转轨过程中,产生了一系列隐性债务。由建国初期积攒的社会统筹养老金于“文革”期间挪用于财政,国家对国有企业老职工即目前已退休的“老人”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已参加工作的“中人”负有养老保险隐性债务。
为了解决隐性债务造成的压力,计入“统账结合”模式下的个人账户被用来支付当期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也就是说,所谓的个人账户是“空账”。新制度模式表面上有序正常运行,而实质上,将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于填补隐性债务,即当期支付。这种拆东墙补西墙的做法,一方面,偏离了部分积累制的设计初衷,而是向现收现付制的回归。不但无法缓解养老金支付压力,甚至是加速了中国基本养老制度的崩溃;另一方面,“空账”的运行不过是通过增加企业负担和代际转移来规避政府责任。长此下去不但无法使企业真正减负,不符合代际公平,而且由于无养老保险基金储备,在中国人口老龄化进入高峰时,养老保险体系将不堪一击。
此外,从养老保险制度、政策、操作层面上看,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覆盖面狭窄、基金征缴率偏低、统筹层次较低、管理手段相对落后、法律监督体系不健全、保障基金被频频挪作他用等一系列问题。种种隐患使中国公共养老保障制度在财政上陷入困境。各方学者纷纷献计献策讨论如何解救养老保险制度的财政危机,以应付未来的巨额养老金支付及解决个人账户实账运转、收支平衡的问题。国际上许多福利国家因不堪财政赤字重负,也都纷纷进行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尽管各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内容不尽相同,但都普遍制定了逐步提高法定退休年龄的政策。因为推迟退休年龄不仅可以通过增加缴费人数和缴费年限来增加养老保险基金的收入,而且可以通过推迟养老金的支付时间来增加养老保险基金的积累,即推迟退休年龄是从多收、少支两条渠道来改善养老金的收支不均衡状况。
中国目前退休年龄现状分析
自上世纪70年代西方一些发达国家出现福利病以来,这些国家纷纷采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措施,以减轻国家负担。在这个动态的、不断完善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过程中,世界各国的改革措施呈现出了几大趋势,其中之一则是通过提高法定退休年龄,增加退休弹性达到增收节支的目的。
但同时,西方国家这一改革措施都不同程度上遭到人民的抗议罢工。如:在法国,雇员为了抗议雇主组织将退休年龄推迟到60岁以后的计划,各大城市爆发了大规模的罢工行动;但是国外政府仍然不放弃这一改革措施,在与工人不断协商、谈判的同时,仍进行着推迟退休年龄方案的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