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垦利县有109个村的214名农村干部缴纳了养老保险,到60周岁以后就能按月领取养老保险金。这是该县转化县政协调研成果的结果。
去年九月,垦利县政协组织政协委员对全县新农村建设之“管理民主”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针对农村干部退职后,生活补助金由乡镇财政全部承担,导致乡镇财政负担过重、压力较大;有的乡镇则没有实行农村干部退休制度,村干部退职后没有生活保障等实际情况,提出了“探索建立农村干部养老保险制度,稳定现任农村干部情绪,解除退职干部后顾之忧”的建议,得到了县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由于各乡镇和各村的经济基础不尽一致,在全县范围内制定统一标准不切合实际,于是由各乡镇自行确定标准和养老保险数额。董集乡、永安镇、西宋乡积极落实政协建议,借助农村养老保险这一平台,根据本乡镇财政状况、村集体经济条件和农村干部的实际承受能力,在本乡镇范围内统一制定了缴纳养老保险数额标准,实行乡镇财政补一块、村集体拿一块、个人交一块的 “三个一”办法,为214名在职村干部缴纳了养老保险。这一办法的实施,进一步提高了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稳定了农村干部队伍,减轻了乡镇承担农村干部退休金的财政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