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沈阳市政府获悉,今年5月,沈阳市将减收当月城镇参保单位和职工(包括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参保企业和职工原待遇不变,仅此一项可为企业减负近4.4亿元.
据介绍,沈阳市前不久出台了《支持企业发展促进经济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政府通过30条政策措施重点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拓宽融资渠道,减轻企业负担, 稳定就业岗位和优化发展环境等,经测算,可为企业提供财政资金支持20亿元,减轻负担20亿元.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此次明确减收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费, 就是其中一项为企业减负措施.
另外,今年沈阳市不再提高职工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最低缴费基数.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的企业和自由职业人员,仍按照去年标准缴纳社会保险.对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困难企业还将实行缓缴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的政策,帮助困难企业渡过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