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产品

河边洗衣溺水身亡 保险公司照单赔付

2012-02-221次浏览
小新客服
河边洗衣服失足跌入水中,溺水身亡,保险公司照单全赔。

近日,中国人寿浦城支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接到一通饱含深情的感谢电话,被保险人姚某丈夫表示已收到雪中送炭的理赔金,并对公司训练有素的服务质量高度赞。至此,这起在浦城县内引起较大反响的溺水身亡案件圆满落下帷幕。

2月4日,时值2011年正月初三,浦城支公司客户服务中心伊义有经理突然接到一起报案电话,称被保险人姚某在河边洗衣时不慎溺水身亡。伊经理立即联系理赔人员火速赶往事发现场,经细致勘察及警方的调查取证,确定被保险人姚某为失足落水,长时间缺氧导致溺水身亡。经查,姚某为浦城县玉树林木材厂工人,育有二女及一患有先天性弱智的儿子,由于夫妻两人工作繁忙,儿子长期由托管所料理起居,2011年春节姚某接儿子回家过年,其子生活不能自理,大小便失禁。正月初二,姚某为儿子换好干净的新衣服,独自提着儿子换下的脏衣服及马桶去离家较远的河边清洗,连日的暴雨导致的水位上涨加上脚底石头的打滑,姚某不慎失足跌入水中,最终导致溺水身亡。

浦城支公司理赔人员前往姚某家中进一步了解情况后,安抚了其家属悲痛的情绪,并告知出险人家属理赔所需携带的相关资料,协助办理相关理赔事宜。2月22日,公司理赔处热情的接待了备齐理赔资料前来办理手续的被保险人家属,经查,姚某于2008年在我司参保《国寿鸿祥两全保险(2003版)》,年缴保费2000元,2010年由所在工厂为其投保一份《国寿综合意外伤害保险》,出险时两份保单均为有效保单。浦城支公司第一时间将理赔申请上报至分公司,用三个工作日时间审批、结案。被保险人家属表示对公司的及时勘察表示感谢,对公司的理赔服务感到十分满意。而中国人寿的理赔金为其生活不能自理的残障儿子留下保障,也为这个突遭变故的贫困家庭撑起了一片祥和的蓝天。

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风险需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