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养老保险转移第一天出现退保热潮

2012-06-07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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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的实施,给很多人的生活都带来了很大的变化,基于要老保险带来的好处,现在,有很多的人都愿意参与到养老保险的体系中去。但是在深圳养老保险转移第一天就出现了农民工退保热潮,揭示了深圳养老保险的不足之处。

1月1日是养老保险转移新政实施的第一天。然而,在2009年的最后一天,深圳惊现史无前例的退保潮,近两万参保人涌向社保个人服务中心和各区的社保服务站,退保人数创深圳历史新高。

据深圳社保局介绍,《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2010年1月1日实施,参保人员只能转保不能退保,新规太突然,不少人对政策未完全理解,是造成人数暴增的原因。

为能搭上退保末班车,在服装厂工作的王小姐只好选择辞工。她说,自己在深圳工作了近5年时间,从2010年起,社保只转不退,自己也不知道如何对自己有利,看到老乡们纷纷辞工退保回家过年,自己也辞工,并在公司开了辞工证明,到社保中心退保。

也有排队的外来工表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了如何转保,以及权益累加等规定,但城保与农保如何转移交接,回到农村如何续保,将来领取社保等问题并未明朗,只好选择落袋为安。

深圳市社保局副局长杜斌介绍,前天赶去退保的主要有3类人员,一类就是户口在农村的农民工,第二类就是刚出来工作不久的年轻人,还有一类就是年纪比较大,所以就干脆退保。

深圳市社保局在现场发放的调查问卷显示,对养老保险转移新政的不了解,对转保流程过于复杂的担忧,以及对将来工作地点和时间的不确定,是参保人选择退保的主要原因。

深圳市社保局局长秦群力认为,新政策从通过到正式实施的时间相对较短,如果能够设置一两个月的缓冲期,让参保人能够熟悉了解政策的好处,然后做出符合自身需求的合理选择,也许会比“一刀切”更好。

[新闻附件]

养老保险转移新政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是国务院在去年12月22日正式发布的,昨日起施行。

根据新政规定,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就业所在地,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后,其流动前后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保障参保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享受养老退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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