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国家人保部日前下发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证实,广东与山西、上海、浙江、重庆等5个省市将于今年正式式启动这一改革。据介绍,从1994年开始,广东很多事业单位就已经按企业养老保险办法参保。目前,还未纳入的主要是公益性的学校及医院,鉴于此类公益性单位的情况各异,如何实施改革方案,将首先分类哪些继续向公务员方面靠,哪些则向企业方面靠。
专家透露,新办法实施前已退休的“老人”,待遇照旧发放不受影响,可能受影响的是那些已经在事业单位工作而又尚未退休的“中人”。为此,在基本养老金计发上,将有“过渡性养老金”这一项,目前,国家对此尚无统一规定,各省可能因地制宜,或以“补差”的办法,与旧办法的待遇差多少就补多少;或以在计发时乘上一定“系数”,与其原工作年限挂钩计发养老金,不会出现改革后待遇骤降的问题。
因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的退休待遇差别较大,广东办法可能通过“职业年金”等方法保持待遇总体不降。据悉,“职业年金”类似于“企业年金”,即以单位补充养老保险的方式平稳过渡养老金改革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