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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惠及百姓

2012-05-29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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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惠及550万农民,全省城乡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正在形成。今天是领养老保险的日子,一大早,平邑县保太镇保太村71岁的张德珠老人就拿着存折,到家附近的农业银行领取了自己的养老金。

张德珠现在所享受的养老金政策,得益于国家“十一五”期间重点打造的惠民工程,新型农保制度。从2009年起,新农保在山东省19个县率先展开试点,平邑县就位列其中,它一改过去完全是农民自我缴费的旧形式,采取了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模式,彻底改变了千百年来农民依靠“土地养老”的模式。目前,山东省首批试点县(市、区),已有161万名60岁以上的农民每月领到了55元的养老金,有550万农民参加了新农保,参保率达到了88%。

山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政策法规处处长张百顺说:“新农保的开展是一项重大的惠民政策,使我们朝着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这个目标,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是广大农民在‘种地不交税、上学不付费、看病不太贵’的基础上,逐步实现了‘养老不犯愁’的目标。”

同时,“十一五期间”也是山东省城市化发展步伐最快的五年,专家分析,城市化水平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山东省就会产生10万左右的失地农民。为了切实解决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山东省从2005年底开始全面推行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目前,全省17地市已经基本实现了失地必保、即征即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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