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布社平工资数据

2012-05-292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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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从原单位离职,但到现在仍未拿到养老保险接续卡,原单位人员说是因2009年的社保缴费参照的社平工资没有出来,无法办理。”8月初,一市民通过市政府公开信箱询问社平工资数据。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公布了这一数据,按照规定,今年,各区县、单位的退休人员待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基数,按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09年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0965元执行。

参保缴费基数:

按30965元计算征缴

社保缴费基数,是单位、职工在办理参保手续,缴纳参保保费时的重要依据。今年,由于国家对工资统计方式作了改革,相应的社保缴费基数的确定也发生了一些变化。

前不久,市统计局虽然公布了2009年度我市的“平均工资”水平,但是却因为工资统计改革,出现了“2009年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和“2009年我市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等两个平均工资数据。

“养老、医保等社保缴费应该参照哪一个‘平均工资’执行?”数据公布后,媒体和市统计局都接到了很多市民相同的疑问。经研究决定,市人力社保局昨日发布通知:今年,退休人员待遇和确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基数,按“2009年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0965元执行。

职工养老保险:

每月最低缴123.84元

依照这一基数,以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为例,参保后单位每月按职工工资水平的20%缴纳保费(2009年12月1日至2010年11月30日期间,我市实际阶段性参保企业社会保险费缴费率,按15%执行),职工个人按自己工资水平的8%承担保费的个人部分。

需要注意的是,当职工的工资没有达到平均工资水平时,须按平均工资的60%计算并作为参保缴费基数;职工的工资若高于平均工资三倍,参保缴费则按平均工资的300%计算并作为参保缴费基数。

将30965元这年平均工资平均到12个月,就得到了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的月均基数是2580元。

此时,职工就可以对照计算,若你的工资没有达到这数字,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每月最低要缴纳的保费:参保缴费基数(2580元)×缴费基数最低计算比例(60%)×职工参保个人缴费比例(8%)=参保职工每月须缴纳的保费(123.84元)。

相应的,若职工的工资是平均工资的三倍,甚至比三倍还多,此时,职工养老保险每月最高要缴纳的保费:参保缴费基数(2580元)×缴费基数最高计算比例(300%)×职工参保个人缴费比例(8%)=参保职工每月最高须缴纳的保费(619.2元)。

今年,由于作为征缴基数的平均工资比去年高了,相应的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也比去年多出了15.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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