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16岁以上,满60岁可一次性补缴;除个人缴费外,集体和财政还会补一部分
10月1日起,武汉市一些城区街道、乡镇的农村户口居民,只要年满16周岁、非在校生、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都可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昨日,武汉市政府常务会原则通过《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该市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对象
年满60岁、缴费15年
根据中央相关要求,湖北省将于今年内选择10%左右的县(市)进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
办法规定:需年满60周岁,同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累计满15年或一次性补缴一定年限的养老保险费。
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两部分组成,个人养老金为个人账户存储额除以国家规定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60岁为139个月);基本养老金金额待定。
会上要求,各城区根据自身条件,自由申报试点街道、乡镇。
方式
缴费、补助、补贴相结合
办法明确,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实行个人账户和基础养老金相结合的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财政补贴相结合的筹款方式。
已满60周岁的农村村民,可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补缴养老保险费年限根据最低缴费年限(15年)和本人年龄逐年递减确定,即年满60周岁以上每满1年则最低缴费年限递减1年,年满74周岁及以上的补缴1年的养老保险费。对于农村生活困难人员和特殊重点对象,参保时将给予一定补贴。
特殊情况
缴费期间死亡,资金全退
办法指出,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死亡的,其个人账户全部资金一次性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参保人员在领取期间死亡的,其个人账户累积额支付养老金后的剩余部分,一次性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账户年利率为同期央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
◇数说社保
全市应参保人员约为100万
武汉市现有农业人口266.52万人,其中16岁以下79.4万人,16-59岁参保对象150.3万人,60岁以上36.8万人。除去城中村改造、被征地农民、外出务工人员等已纳入保障范围,全市农业人口中,应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劳动年龄段的人员约为100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