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西藏从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已全部落实到位。全区3万余名企业退休人员的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由调整前的每人2209元,提高至每人2439元,人均增加230元,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约979元。
据了解,西藏在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工作中,采取“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相结合的办法。新中国成立前参加工作的工人,月基本养老金不足4000元的,补足到4000元;新中国成立后参加工作的原十八军战士、参加抗美援朝人员基本养老金不足3500元的,补足到3500元。
截至目前,西藏自治区已进行过7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本次调整范围,包括纳入西藏自治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的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工人,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军队转业干部、随军家属、灵活就业的个体等参保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