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岁的小学生郭华莉于2007年3月1日在国寿霍邱支公司投保了20元的国寿学平险和学生附加医疗保险,同年3月21日郭华莉同学因患白血病住院治疗,并于2007年12月27日出院。国寿霍邱支公司在接到出险报案后,立即派人调查核实,在履行规定程序后,针对郭华莉同学的家庭状况和现实问题,决定严格按保险有关规定支付赔款6万元,为她切实解决部分医疗费,还专门为她举行了隆重的理赔仪式。
理赔仪式上,沈旭东副县长在讲话中指出,郭华莉同学因患白血病治疗花去了大量医疗费用,给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这是家庭的不幸,但她入了保险这道屏障,就为家庭增加了一层保护伞,从而获得了一定数额的理赔,为家庭解决了一部分困难,这又是不幸中的万幸。这充分体现出保险在促进家庭平安、社会稳定、造福人民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具有重要作用。保险不仅是社会和谐的“稳定器”和经济发展的“助推器”, 是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家庭安全的“避风港”。 国寿霍邱支公司每年为全县三十万人次的城乡居民提供了保险保障,为构建和谐霍邱做出了重要贡献。郭华莉同学的家长更是感激不尽,深有体会地说,俺每学期只交20元保险,竟获得6万元的赔偿,保险真是家庭平安的护身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