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视同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由政府劳动部门确定,省人才中心档案管理处为方便广大存档人员顺利办理养老保险手续,特派专人协
助办理视同缴费工龄确定手续.工龄确定按企业,事业单位两类划分,每周五上午在沈阳市劳动局三楼大厅办理.
按企业单位确定依据档案材料,如实填写《沈阳市企业职工工龄确定表》,其视同缴费年限为1992年9月30日前.
按事业单位确定依据档案材料,如实填写《沈阳市企业职工工龄确定表》,并提供能证明您原来所在单位是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批准文件,其视同缴费年限为2000年12月30日前.
需要由省人才中心为您代办养老保险的存档人员,需要存档人员提供《沈阳市企业职工工龄确定表》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工商银行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存折等,如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证》,要交一张1寸照片及6元登记证工本费.
补缴2001年6月30日前费用,需要本人到沈阳市养老保险中心缴纳现金;2001年7月1日后费用,可存入工商银行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内,由银行直接划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