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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年退保损失惨重

2012-05-255次浏览
小新客服
长期寿险一般来讲缴费时间比较长,10年、20年甚至更长,如果投保人的资金中途发生变化,导致不能及时交费或者自己不想再购买了,就会产生退报的现象,其中如果第一年就退保的话,投保人的损失最大。

近日记者走访保险公司获悉,一些购买了长期寿险的消费者因收入下降、承担不起高额保费而选择退保。本报“赢行家”投资理财专家团成员、新华保险专家易竹君提醒,寿险合同订立后,如果中途退保,投保人需承担退保费用,而保险公司只退还投保人保单的现金价值。

对于长期寿险,第一年度保单的现金价值极少,消费者如果退保,有可能一分钱也拿不到;第二年度保单的现金价值为所缴保险费的20%左右。随着保险年度的增加,保单的现金价值会逐年增多,但消费者仍需承担一定程度的退保损失。

保险专家表示,可采取以下办法规避退保损失:一是利用宽限交费期推迟交费。对于长期寿险产品,保险公司一般都有60天的宽限交费期,投保人可以在宽限期内的任何一天交费。如果60天内仍无法交费,投保人还可以利用两年的宽限期,但在两年之内,保单处于失效状态,投保人可在有交费能力时申请恢复保单,保单效力不变。

二是利用自动垫交保险费条款。有些长期寿险产品设计有自动垫交保险费条款,如果保单的现金价值大于应缴纳的当期保险费和利息,而且投保人事先又有此约定,保险公司会自动垫交应交的续期保险费。

三是缩短保险期限。在缩短的保险期限内,投保人仍享有原来的保单上规定的各项保障。

四是通过保单转换调整保险计划。为了减少保费支出,同时不希望降低保险的保障功能,消费者可以通过保单转换调整保险计划,将以前购买的比较昂贵的储蓄型保险转换为保障型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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