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最近发布了《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办法(2021年版)》(简称《办法》),该《办法》共包括总则、指标体系、工作程序、审核要求、结果应用、动态管理、附则等7章30条内容。这一新规进一步加强了发展开放型经济的定位和导向,旨在引导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经开区)稳固外贸外资基础,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更大支持。
在商务部举行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外资司司长宗长青介绍,《办法》聚焦国家级经开区的发展定位,考核评价指标和权重设置充分体现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导向,突出了国家级经开区的开放平台特色。
其中,“对外开放”一级指标包括实际使用外资金额、进出口总额以及相关占比、增速等7项二级指标,赋予30%的权重,主要评估外资利用和对外贸易情况,引导国家级经开区积极发展开放型经济。另外,“科技创新”和“绿色发展”等一级指标也分别包含了多项二级指标,为国家级经开区的科技创新和绿色低碳发展提供指引。
据数据显示,全国目前有230家国家级经开区,分布在31个省(区、市),在东部地区112家、中部地区68家、西部地区50家。宗长青表示,国家级经开区在地区生产总值、进出口总额和利用外资金额方面持续增长,为全国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为促进国家级经开区更好发展,商务部发布《办法》的同时还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级经开区创新提升更好发挥开放平台作用的通知》,明确了下一步工作重点和要求,涵盖了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稳外贸稳外资、绿色低碳发展、产业链供应链稳定、财政金融支持等九大方面。
在动态管理方面,商务部外资司副司长朱冰表示,将严格执行《办法》,坚持严进严出、以升促建、以退促改的原则,强化动态管理,激励国家级经开区更好地发挥作用。具体来说,在升级和退出方面,都将采取相应的措施,以保障国家级经开区的活力和发展动力。
朱冰指出,2021年的考核评价仍将沿用2016年的考核评价办法,而新《办法》将自2022年起正式实施,用于考核国家级经开区的发展水平。考核评价完成后,商务部将向媒体发布评价结果,对排名靠后的国家级经开区进行约谈,促进整改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