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2日从苏州市残联获悉,目前已形成城镇残疾人社会保险、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险、残疾人团体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市区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主第三者责任保险、残疾人托养机构综合保险等5项专项化的残疾人社会保险体系。
单位交足社保,政府全额补贴
目前,城镇在企事业单位就业的残疾人同步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的有3.55万人,参保率达到99%,其中,在福利企业就业的残疾人参保率为100%。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残疾人,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可获得每人每月233元的补贴,其中男年满58周岁,女年满48周岁的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8元。
用人单位招录残疾职工,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按单位为残疾人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在就业年龄段且无业的1~2级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盲视力残疾的残疾人,参加养老和医疗保险,按当年公布的职工参加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困难家庭的残疾人补贴75%,其他家庭补贴50%。没有参加社会保险的无业残疾人,可以免费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农村残疾人,100%参加养老险
苏州目前农村残疾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已经达到100%,纳入低保和低保边缘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参加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其费用均由当地政府或集体经济承担。
该市农村在原有合作医疗的基础上,实行政府组织引导、农村居民参保、财政资助、集体扶持相结合的办法,建立完善了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困难家庭的残疾人和重度无业残疾人免费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其医保费用由当地镇财政和村集体经济统一负担。
托养机构、入托残疾人都有保险
近年来,苏州推出了残疾人托养机构综合保险。入住残疾人托养机构的残疾人在接受护理过程中因护理不当,或工作人员在为残疾人提供服务过程中发生意外身故、意外烧伤的,最高可获10万元的人身意外保障;意外门诊、意外住院的,最高可获得1万元的意外医疗保障。公众责任险方面,在保险期间内,残疾人托养机构在经营活动过程中因过失造成意外事故造成第三方(包括前往托养机构看望残疾人的家属)身体遭受损伤或财产遭受损失的,最高可获150万元的保障。该保险的保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残疾人托养机构为每个机构每年1800元,全部由政府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