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险人杨某,今年46岁,宁强县铁锁关镇铁锁关村人。今年 2月11日,杨某向铁锁关信用社申请贷款时,同时办理了“国寿小额贷款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交纳保险费144元,保险金额2万元,保险期限为3年。
投保第二天,杨某骑摩托车不慎摔伤,经抢救无效于2月15日身亡。公司在收到被保险人家人提交的理赔资料后,依据条款规定及时为受益人办理了理赔手续。在理赔大会上,公司经理贾菊红将保险金2万元送到受益人手中。
据了解,“国寿小额贷款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是我国目前积极倡导和推行的一种扶贫开发方式,贷款人可以根据借贷金额购买适量保险来防范风险,一旦遭遇不测,由保险公司代为偿还银行债务,使家庭经济不致遭受重创。
此次是中国人寿陕西省汉中分公司宁强支公司与县信用联社今年1月份合作以来的首期赔付理赔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