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产险〔2008〕949号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延长曾霭林同志精算责任人任职期限的请示》(大地财保发〔2008〕177号)收悉。经审核,同意曾霭林担任你公司精算责任人,任期半年。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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