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产险〔2008〕971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曹六一同志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平保产发〔2008〕56号)收悉。经审核,曹六一符合《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担任你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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