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将实现交强险费率“双挂钩”机制

2011-05-053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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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笔者向有关部门了解,江西省最快将在明年建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费率与酒后驾驶违法行为联系浮动制度。届时,除道路交通事故外,重大交通违法行为也将与交强险费率浮动挂钩,将使江西真正实现交强险费率 “双挂钩”机制。此外,超速驾驶、闯红灯等违法违章行为也将纳入交强险费率浮动范围。据了解,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有关规定,饮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一次上浮的交强险费率控制在10%至15%之间,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一次上浮的交强险费率控制在20%至30%之间,但累计上浮的费率不得超过60%。浮动具体标准将由各地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

  据江西保监局消息,目前,江西省一直执行的是道路交通事故与交强险费率“单挂钩”机制。目前,江西省正在就实施酒驾、醉驾、无证驾驶和交通肇事逃逸等重大交通违法行为与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工作,与江西省公安厅积极沟通,浮动的具体标准将结合江西省实际,参照公安部和保监会确定的交强险费率浮动幅度加以明确,最快可在明年建立这一机制。

  今后,江西省还将学习借鉴北京、上海等地先进经验,逐步扩大“双挂钩”范围,除了酒驾、醉驾、无证驾驶和交通肇事逃逸外,还要将超速驾驶、闯红灯等违法违章行为与交强险费率浮动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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