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深圳市保险同业公会公布了《深圳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浮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浮动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在保持现行商业车险条款和基本费率不变的基础上,将投保车辆分为个人车辆和团体车辆两大类,对原商业车险《费率调整系数表》中的14项系数进行简化,将个人车辆费率系数简化为4项,团体车辆费率系数简化为2项。二是加大“赔款记录系数”的浮动区间,使安全行车的车主能够享受更多的保费优惠,如车辆连续3年及以上未发生赔款,保费最低可下浮50%,上一年发生赔款10次及以上,保费最高可上浮至3倍。三是使用“险别系数”,对同时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和其他险别的客户给予5%的费率优惠。四是增加“交通违法记录系数”,探索将费率水平与车主交通违法记录挂钩,提高交通守法意识。五是通过深圳车险信息平台对各保险公司商业车险承保环节进行系统管控,确保保费计算的准确合理。作为保监会确定的试点城市,深圳有望在明年1月成为首个推行商业车险保费与赔款记录挂钩的费率浮动机制的城市。
据了解,该方案实施的第一年只能追溯上一年数据,所以最多只能在标准保费上享受5.7折优惠,同时保险理赔与交通违规也只能追溯上年数据。另外,如果车辆在深圳之外违规,也无法采集到数据,目前系统还只与深圳交警部门对接,还未实现与全国交通部门违规记录的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