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办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的函中获悉,关于社保基金监督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正在起草,待相关上位法出台后,将及时启动立法程序。
规范本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是近年来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关注的重点。钱丽萍等代表在今年市人代会上提交了迅速制定《上海市社会保障基金监督条例》的议案。议案提出:本市在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监管方面已作出诸多有成效的努力,现亟需将之纳入法制监管轨道。建议尽快制定和实施《上海市社会保障基金监督条例》,与国家及本市其他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形成完整的基金监管体系,确保对社会保障基金的征收、管理、支付、运营等作出规范化监督与管理。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草案)》已进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审程序,从草案内容看,涵盖了社会保险征缴、监管等多方面;国务院也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列为2008年度“需要抓紧研究、待条件成熟时提出”的立法项目。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会同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发改委、市法制办成立了社会保障基金立法调研小组,密切跟踪国家立法进程。市政府有关部门正在抓紧研究有关法律法规,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待相关上位法出台后,及时启动立法程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