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指出,在现有法律法规框架下,逐步理顺和明确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与保险营销员的法律关系,切实维护保险营销员的合法权益。据了解,现有营销员制度对促进保险业发展功不可没,但是随着保险发展进入新的阶段,营销员管理的一些体制机制性矛盾和问题开始显现,亟待改革。
保监会要求各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切实承担起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改革责任,着力构建一个法律关系清晰、管理责任明确、权利义务对等、效率与公平兼顾、收入与业绩挂钩等的保险销售新体系,造就一支职业品行良好、专业素质较高、能够可续发展的保险营销队伍。
《意见》还鼓励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积极探索新的保险营销模式和营销渠道,逐步实现保险销售体系专业化和职业化,并鼓励保险公司投资设立专属保险代理机构或保险销售公司,建立新型的保险销售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