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份保单,两份保障
最近,“爱情保险”悄悄在国内崭露头角,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年轻夫妻的关注。那么爱情保险究竟是怎样的一种保险呢?
一般来说,“爱情保险”并不以爱情为保险标的,而是以经济利益为纽带,从而约束夫妻二人维持婚姻关系的保险。其突出的特点是:夫妻共享一份保单,同为被保险人,保费共同支付,共同享有受益权。
第一,“爱情保险”可提供多方面保障。一般认为,目前国内的“爱情保险”其实是“连生保险”,即以一张保单承保夫妻二人的寿险及其他附加险,不同保险公司推出的“爱情保险”其保障范围并不完全相同,大致包括:意外或疾病身故金、意外伤残保障、养老金给付等,另外分红型保单还有分红利益。还有的公司规定,子女出生后,也可被追加为新的被保险人,这样,“爱情保险”实际就升级为家庭保险。
第二,“爱情保险”构成理财计划。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爱情保险”由于是夫妻合保,其保费比单独两个投保人各自投保要节约,多数情况下,保费可节约10%-20%。如果是有分红价值的保单,婚姻越持久,分红险保单价值就会越大。由此可知,“爱情保险”对经济实力不够强的年轻夫妻(尤其是裸婚族),是比较实惠的理财渠道。据统计,在英国,有超过半数的夫妻将“爱情保险”作为家庭理财的重要途径。所以,从理财角度而言,“爱情保险”可以作为“裸婚族”家庭理财的重要部分。
第三,“爱情保险”以共同经济利益为基础,促进“婚姻保鲜”。“爱情保险”只是一个充满浪漫色彩的称谓,其实这种保险真正保的不是爱情,而是婚姻关系的维系。一般来说,“爱情保险”规定只有夫妻二人在婚姻存续期才能领取保险金,这就意味着,夫妻二人如果不想失去保险金,就要用心维系婚姻关系。从这个角度看,“爱情保险”为“婚姻保鲜”,确实有一定的效果,最起码从共同经济利益角度督促夫妻双方维系家庭稳定。获得保险金可以视为维系婚后爱情的物质奖励,而失去保险金就是对家庭破裂的一种经济惩罚。所以,“爱情保险”虽然不能确保爱情不变,但却客观上促进了家庭稳定。
二、投保条件和要求
“爱情保险”是有特定的投保和给付条件的。一般来说,最主要的有两个条件:
1、投保条件,即被保险人要有合法夫妻身份。也就是说“爱情保险”并不适用于所有人,只有夫妻关系才可以投保,恋爱关系的男女与之无缘;
2、保险金给付条件,即给付保险金的时候必须要是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在投保之后如果离婚,就得不到保险金给付。
三、寿险和意外险的必要性
裸婚族也需要购买寿险和意外险。不管家庭成员人数多少、经济实力如何,只要组建家庭,就需要考虑家庭风险管理的问题,而保险则是家庭风险管理的最重要的手段和途径。
寿险是以人的生死为保险对象的保险;而意外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作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造成的死亡、残疾、医疗费用支出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不管什么样的家庭,生活中的很多经济风险都是无法预测和避免的,所以利用保险进行“未雨绸缪”是十分必要的。尤其是对于“裸婚”家庭,经济实力本就不强,遭遇意外打击后,经济恢复能力弱,更需要保险保障,尤其是寿险和意外险,可在家庭成员身故、发生意外后进行高额赔偿,减轻家庭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