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正式揭牌设立了平安保险公司调解工作室。根据法院和保险公司的协定,对涉及平安保险公司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法院在立案前一律先进行调解,调解无果才进入诉讼程序。
据悉,此做法在全国法院尚属首例。
平安保险公司调解工作室就设在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审判区内。平安保险公司将派出专员常驻法院进行诉前保险理赔工作。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会在当事人立案前,就对涉及平安保险公司的案件一律分流到调解工作室,由保险公司代表与当事人进行调解。若双方达成一致,则由双方当事人签署和解协议书,最后原告申请撤诉或法院对协议进行司法确认。若无法达成和解协议,则法院立案进入诉讼程序。法院进行司法确认将免收诉讼费,同时在必要时派出工作人员主持调解,向双方当事人解释法律。
据了解,截至目前,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已受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2430宗,其中诉讼案件达1927宗,收案数同比增长近29%。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副院长陈学坚表示,通过设立保险公司常驻法院调解工作室,一方面可以将更多的交通事故案件化解在诉前,节约司法资源,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压力;另一方面可提升保险公司理赔实效,降低社会成本,减轻当事人诉累,快速化解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