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寿险〔2012〕727号
东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王立坚法律责任人任职资格的请示》(东吴人寿字〔2012〕11号)收悉。根据《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经审查,核准王立坚担任你公司法律责任人的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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