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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巨灾保险制度

2011-09-233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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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是世界上设立巨灾保险项目最多的国家,其项目不仅涉及地震、洪水及飓风等自然巨灾,而且还包括战争、恐怖袭击等人为灾难。由于巨灾风险的不可预测性以及损失的巨大性,商业保险公司都不愿对巨灾风险提供保障。

美国的巨灾保险项目都通过政府立法来成立。根据巨灾风险的承保主体和影响范围的不同,可以将美国巨灾保险项目分为联邦巨灾保险项目和州巨灾保险项目。

联邦巨灾保险项目

(一)国家洪水保险计划(The National Flood Insurance Program,简称为NFIP)

NFIP成立于1968年,依据《国家洪水保险法》而成立,其设立的目的是为消费者提供可以负担得起的洪水保险。管理机构为联邦紧急事务管理局 (FEMA)下设的联邦保险管理局(FIA)。该计划以社区为单位,只有充分实施了洪泛区管理条例的社区的房屋所有人,才有资格购买洪水保险,保障对象为 居民家庭及小型企业的财产。1981年FIA提出一项计划,即商业保险公司可以凭借其广泛的营销网络优势,销售洪水保险并收取佣金,但赔付仍由NFIP承 担。一般而言,NFIP享有免税待遇,经费和赔付资金来源于其保费收入。但在损失超过历史平均水平时,NFIP有权向财政部进行限额为15亿美元的有息贷 款。另外,如果NFIP有更多融资需要,还会提高其贷款限额,甚至还会为其提供特别拨款。

(二)航空战争风险保险计划(The Aviation War-risk Insurance Program,简称为AWIP)

“9·11”事件给美国保险业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保险公司为其支付了大约360亿美元的赔款,政府支出也达到数百亿美元。因此,“9·11”之 后不到两周,联邦航空管理局就制定了该计划,直接对美国航空公司由于战争和恐怖主义引发的第三者责任提供保单。2002年11月,保险责任扩展至飞机损失 及机上旅客的伤亡。截至2006年10月,AWIP已经为75家航空公司提供了保障。AWIP的年保费收入大约为1.6亿美元,而在商业保险市场上获得同 样的保障需要交纳大约5亿美元的保费。

(三)恐怖主义风险保险法案(The Terrorism Risk Insurance Act,简称为TRIA)

该法案于2002年11月提出,主要为企业财产所面临的恐怖主义风险提供保障,TRIA主要由两部分组成:商业保险公司必须承保包含恐怖主义风险的保单;财政部为这类保单提供再保险。

州巨灾保险项目

(一)加州地震保险制度

1994年,北岭(Northridge)地震给加州保险业造成了严重的损失,第二年加州政府就立法成立了加州地震保险局(The California Earthquake Authority,简称为CEA)。该机构由加州的财产保险公司作为会员自愿加入而成,立法规定至少70%的财产保险公司加入才能开展业务。于 是,1996年CEA才开展业务。CEA享有免税待遇,可以提取税前巨灾准备金。CEA通过会员对住宅、公寓等提供保障,但保险标的不包括游泳池、车库 等。屋内财产限额为5000美元,紧急生活费用限额为1500美元,免赔率为15%。地震引起的灾害补偿基金由资本金、保费收入、对会员保险公司的摊派、贷款、再保险以及投资收入组成。

(二)佛罗里达飓风巨灾保险制度

佛罗里达的巨灾保险制度很丰富,政府同时参与直接 保险和再保险市场。佛州的巨灾保险制度主要由两个机构组成,即佛罗里达飓风巨灾基金和居民财产保险公司。

1.佛罗里达飓风巨灾基金(FHCF)

FHCF由佛州政府于1993年11月立法成立,主要是为了缓解由于安德鲁飓风给佛州保险市场带来的危机。FHCF是一项有佛州政府运作的巨灾 再保险项目,其管理机构为佛州管理委员会(State Board of Administration of Florida,简称为SBA),并且具有免税资格。

FHCF规定佛州的财产保险公司必须向其购买再保险,但对于总的风险暴露小于1000万美元的保险公司没有强制要求。商业保险公司向FHCF支 付的再保险的费率通常是商业再保险市场的1/4-1/3。FHCF提供的是超额再保险,并规定了三种不同的保额水平:45%、75%、90%。FHCF的 资金来源包括再保险费收入、紧急情况下发行的债券收入以及投资收益。自FHCF成立至今,已经为佛州的财产损失支付了高达上百亿美元的赔款。

2.居民财产保险公司(CPIC)

2002年,佛州政府立法成立了居民财产保险公司(CPIC),它是由佛罗里达暴风雨承保协会(FWUA)与佛罗里达住宅财产和意外联合承保协会 (JUA)合并而成。CPIC成立的目的,是向那些不能从商业保险市场上获得保障的投保人 提供保险。到目前为止,CPIC已经成为佛州最大的财产保险公司,其市场份额占到佛州财产保险市场的1/3左右。CPIC共有三种不同的账户:高风险账户 (High Risk Accounts,简称HRA);个人线账户(Personal Line Accounts,简称PLA);商业线账户(Commercial Line Accounts,简称CLA)。截至2007年,CPIC的资产总额达到37亿美元,保单数为140万张,风险暴露达到5000亿美元。

除了上面提到的巨灾保险项目外,美国的其他州也设立了巨灾保险项目,如夏威夷飓风减灾基金(Hawaii Hurricane Relief Fund,简称为HHRF)和得克萨斯风暴保险组织(Texas Windstorm Insurance Association,简称为TWIA)。这些巨灾保险项目为美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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