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自2007年起开展农业保险试点工作以来,参保覆盖面逐年扩大,灾后赔付及时开展,保险理念渐入人心。尤其是保费财政补贴政策的实施,充分发挥了“小资金”带来“大保障”的“四两拨千斤”作用,取得了积极成效。
统计显示,从2007年到今年上半年,全省农业保险累计实现保费收入4.52亿元,中央、省级和市(县)三级财政累计安排补贴资金4.21亿元,实际支付财政保费补贴2.36亿元,带动参保农户134万户次,为“三农”提供风险保障达391.51亿元,赔款支出2.11亿元。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资金为我省农业生产带来了“三大转变”。
一是“事后救灾”向“事前防灾”转变,农村生产力得到有效保护。据介绍,农业保险建立了多方共担风险的机制,强化了“防患于未然”的风险管理意识。2011年,全省共支付理赔金额1.13亿元,为农民在“纳沙”、“尼格”等台风过境后迅速恢复灾后再生产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政府救济”向“保险理赔”转变,农村社会管理方式明显改进。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农业保险按照合同契约和保险机制运作,实现了政府公共管理与企业市场运作的有机结合。
三是“单兵突破”向“整体协同”转变,农村金融发展软环境得以改善。农业保险灾后及时理赔的实惠,将在潜移默化中培养农户的风险观念和金融意识。同时,在农业保险的带动下,涉农小额信贷等农村金融产品的创新也在加快发展。去年,我省水稻保险承保面积同比增长达24.8倍,育肥猪险出了几年来第一笔保单,承保2万头。2011年全省市(县)农业保险覆盖率达到100%。
据悉,农业保险已经纳入海南省去年制定的重点民生规划。“十二五”期间,我省计划投入5.5亿元(其中省级财政3.2亿元,占比58%),以每年10%的比例扩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规模,进一步健全农业保险制度,提高农民抵抗自然风险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