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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医高危人士可受保

2012-04-086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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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区政府6日发表医疗改革第二阶段公众咨询文件,建议推行由政府规管的自愿医疗保障计划,以促进医疗系统的长远可持续发展。咨询为期3个月,至2011年1月7日止。

特区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周一岳6日在立法会公布题为“医保计划,由我抉择”的医改第二阶段公众咨询文件。香港医保计划有10项主要特点:1、人人受保,终身续保;2、按照年龄划分保费,根据指引调整保费;3、投保前已有的病症,一年等候期过后亦可受保;4、高危人士亦可受保,附加保费设有上限;5、业界设高风险分摊基金,分担高危人士风险;6、保费设无索偿折扣;7、可在离职后续保,可转换保险公司;8、保险公司须呈报所有成本、索偿及开支;9、划一业界医疗保险条款及定义;10、设立政府规管的医疗保险索偿仲裁机制。

周一岳表示,当局承诺从财政储备预留500亿港元来提供诱因,支援推行医疗改革。他相信,这笔款项至少可以用到十多、二十年。

他说,经过3个月咨询后,若社会有共识,有关法例预计最快在2013年呈交立法会,呼吁社会各界就咨询文件的建议踊跃发表意见。

周一岳强调,在提出医保计划的同时,当局对医疗的承担只会增加、不会减少,并会继续维持公营医疗系统作为全民的医疗安全网。他说,港府正持续增加医疗资源,医疗拨款由2007至2008年的305亿港元,增至2010至2011年369亿港元。

香港医院管理局主席胡定旭欢迎港府就医改展开第二阶段咨询,认为这是香港医疗发展向前迈进重要的一步。他表示,医管局会详细研究咨询文件提出的不同方案,并草拟一份回应报告,交由医管局大会审议和通过后,再呈交政府考虑。

由于港府认为香港人口老化问题日益严重,加上市民过度倚赖公共医疗系统,导致现行医疗制度的负担过重。港府在2008年公布医疗改革第一阶段咨询文件,提出多个医疗融资方案,收集市民反应。香港医疗改革目的是检讨公共医疗系统的服务模式,并制订融资方案,从而更有效地运用公帑;改革的主要重点是加强公营及私营医疗机构合作,以解决公共医疗需求与资源严重不足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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