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展保险范围 增大安全保障

2012-03-12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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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是对意外灾害带来的损失的一种经济补给方式,是抵御风险最古老的工具之一。但是,我国保险业起步较晚,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保障范围还不全面。应加强保险与资本市场、外汇市场等方面的协调,提升综合管理风险的能力。

相信这场雪灾大家还历历在目。

魏迎宁(中国保监会副主席)委员对记者说:“能够当选为新一届政协委员,心里感到很高兴,因为有这样的机会参政议政很难得。我一定不负重托,履行好政协委员的职责。”魏迎宁委员表示,本届政协中出自保险界的全国政协委员人数比以往增加了很多,这不仅说明保险这个行业日益受到广泛的社会重视,同时也说明保险业自身发展得很快,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但是,从保险业务的角度来看,我国的保险业还处于初级阶段。”魏迎宁委员认为,当前这个阶段,中国保险业已积累了一定的国际经验,初步建立了偿付能力、公司治理结构、市场行为监管的体系;而同时,保险公司还需要在人才、技术、资本运作、服务水平等方面提升竞争力,保险监管部门也需应对金融混业经营的趋势,加强保险与资本市场、外汇市场等方面的协调,提升综合管理风险的能力。

作为保险业发展不足的一个例子,魏迎宁委员谈到了今年刚刚发生的那场雪灾。“从这次雪灾中我们可以看到,保险业在补偿损失方面还能发挥出更大的作用。”他递给记者一摞材料:“这是雪灾的保险赔付最新统计数字。”记者看到,截至3月3日,保险业已付灾害赔款近20亿元。

“但全国范围内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超过1000亿元,也就是说目前保险支付赔款的数额,占比还不到雪灾总损失的2%,我估计最终占比会在大约5%左右。而对比一下发达国家会发现,如果出现此类灾害,保险赔款会占到总损失的30%。”

今年1月底,魏迎宁委员亲赴灾区考察调研。在重灾区浙江湖州德清县的田间地头,他冒着大雪将2万元赔款送到农民手中,在回程中被堵在风雪交加的萧山机场足足两天。

也正是有了这样的亲身感受,魏迎宁委员进一步总结了有关这场雪灾的三点反思。

其一,从保险赔款在灾害总损失中的占比来看,国内一般都达不到10%,与国外30%的差距正说明保险业完全可以进一步扩大保险覆盖面,尽可能地使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得到保险的保护。“保险三大功能中,惟有经济补偿这一功能是其他金融产品所不具备的,所以,我们应进一步扩大这一功能,通过运用法律、行政和市场的多种手段,促进保险业尽快追上发达国家水平。”

其二,“这场雨雪灾害发生得很突然,灾情很集中、很惨重。在这样百年难遇的灾难中,我们的保险公司快速调动查勘理赔人员积极工作,使理赔做得比较及时到位。由此看来,平时老百姓反映的保险理赔难问题,改进起来也并非像我们自己想象中那么难以做到。”他说,保险从业人员应该更多地从自身找原因,加强保险的服务意识,加快理赔进度,更切实地提高理赔效率和理赔质量,让被保险人更满意,以此提高全行业的信誉。

其三,“这场雪灾促使我们尽快建立应对巨灾风险的机制,包括扩大再保险市场,并着手研究巨灾风险证券化的问题。虽然巨灾风险证券化是个比较复杂的问题,但现在已不容我们回避了”。

当记者问道是否有提案时,魏迎宁委员说,准备提交有关建立国有金融机构出资人制度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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