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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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回复 1、重大疾病保障:保障120种重大疾病,分为6组,间隔期为180天,可赔付6次。每一组仅给付一次,给付后该组重大疾病保险责任终止,6次给付完成后,保险合同终止。如果被保险人因同一疾病原因、同次医疗行为或同次意外伤害事故导致初次患上本合同所列的两种或两种以上重大疾病,保险...
***dl / 2021-05-28
最佳回复 由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疾病、达到疾病状态或进行手术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责任:①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②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③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④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
***dl / 2021-05-28
最佳回复 从本附加合同生效日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1年内,若被保险人首次发病并经专科医生首次确诊患有任何一项或多项本附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退还已收取的本附加合同的风险保险费,本附加合同效力随即终止。从本附加合同生效日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1年后,若被保险人首次发病并经...
***dl / 2021-05-28
¥198.00
¥158.00
¥128.00
¥2.90 起
¥21.00 起
¥15.00 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