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1992毕业,分配到国企工作合同工,到1998年4月合同满我自愿解除合同后至今未再交过养老保险,现在还能续交吗?如果能,怎样办理,需要补多少钱?谢谢
您好!可以再续交,如果您还是在同一个城市,可以把之前的养老保险关系转到现在工作的单位再继续交,如果没有工作单位可以转到劳动社会保障局自己继续交费,具体需要补交多少钱就要看你们当地的工资水平了,每个地方和每个地方的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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