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因输血造成患者死亡的医疗事故,我亲戚的亲属和医院已经签过协议领取很少的赔偿,但死者有两个孙靠死者收入生活的,能不能再重新向医院索赔?敬请答复指教。谢谢!
医疗事故有医疗事故处理办法,有相关的法律条文,不能按私自签署的所谓协议来量定。就好比杀人了不能私了是一个道理
这个国家有专门机构在管理的,在这方面有赔偿的,你可以咨询当地管理输血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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