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现行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规定,您与原单位己解除劳动关系后,可按照自愿原则,在2010年12月31日前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到你户口所在地社会保险局以个人身份接续基本养老保险,2011年1月1日起不再受理补缴业务。对未接续的,则其中断缴费期间,社会保险局按“不缴不记”的原则处理。二、被新单位录用重新就业后,由新的用人单位按规定为你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且应将你以前缴纳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新参保地社会保险局,与新的用人单位参加的基本养老保险合并。 根据你的情况,你可向参保地社会保险局具体咨询。
可以交,但你要一次性补交齐你没交的那部分;然后接着交就可以了。
你好! 建议去社保局咨询一下会更好,也会更详细。 祝你幸福平安!早日找到确切的答案
当然可以续交!只是在医疗保险金额上可能有变化,要重新累积,建议您上社保局网,通过您的社保卡号可以查询的到您目前社保账户的基本情况,到社保中心咨询一下,答案会更详细和权威
当然可以续交!只是在医疗保险金额上可能有变化,要重新累积,具体的东西建议您上社保局网,通过您的社保卡号可以查询的到您目前社保账户的基本情况
建议不懂的就不要瞎说一通,不说人家不会想错,答错了反而误导人。非深圳户籍是不能单独续交深圳社保的,必须挂靠单位一起交。如果你做生意有营业执照(个体户也行)、法人代码卡和银行帐号,也可以办理社保。
你好! 到社保中心咨询一下,答案会更详细和权威,好吗? 祝你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