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的你打电话咨询吧,但如果要补交,赶紧,因为每年7月1日调价,你现在去补交,还按以前的标准交,7月份以后去补交,就按新标准交了.武汉市各社区社保地址及联系电话可咨询武汉社保处电话:江岸社保处 江岸区二七小路新江岸五村2号 51273800 江汉社保处 江汉区发展大道金家墩玉宇里一号 85617896 桥口社保处 桥口区解放大道461号 83888176 汉阳社保处 汉阳区马沧湖路258号 50468761 武昌社保处 武昌区小东门紫沙路特1号 87255307 青山社保处 青山区和平大道建设四路12号 51600516 洪山社保处 洪山区书城路18号 87223125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 洪山区珞瑜路546号 67880231 若经济允许,可做商业养老险补充,具体可加我QQ或致电联系
你好! 关于社会保险,你是不可以放任不管的。但你需要办理手续,将你的社保转到流动窗口缴纳。另外,你也可以咨询一下你原来的公司,你这种情况是否符合失业保险保障范畴,是否可以领失业金。
建议你到社保局的官方网站查询或者电话咨询一下社保局,你所提出的问题
谢谢!武汉的失业失保险好像要交满半年才能享受待遇,那我之前交的钱不是打水漂了啊!如果我现在去补缴养老保险的话,有没有滞纳金之类的东西!
你好,关于武汉市的失业人员申请失业保险金的程序是: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名单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参加失业保险等有关材料。2、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3、社保经办机构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将审核结果告知失业人员本人。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条件的,发给《失业保险金发放开户通知单》;对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应说明原因。 具体的情况还是咨询所在地的社保局。
没影响啊,就是你要继续的话,得把中间没交的部分补起来。
造成失业的原因是什么?是公司原因还是个人原因,如果是公司辞退你,你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在这段时间没有交纳暂不管它没关系,以后找到新的单位想续起来时,可以将中间缺的这部分补起来,如果没有合适的单位,你可以转到个人窗口,但只用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建议你查询官方网站或者是电话咨询社会保障局问清楚!可以参考以上各位的回答的!
肯定有影响,以后你到新单位了,这部分需要你自己补起来,新单位是不会给你缴这一段的费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