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一般来说,漏交一个月是可以补缴的,不过只能补缴近三个月的社保。关于补缴社保主要是针对一些问题进行补缴的,在男60以下,女50岁以下,社保满15年,可不必补交。如果是养老、医保不足交费年限的补交参保人员,这个是需要填写补交申请表,送市社保中心领导审批后,到市社保中心稽核科窗口打印交费核定通知单,之后才能够到地税办税服务中心办理缴费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