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是在家里做个体户,保险是自己交的,之后出来打工,城镇居民社保自己还是一直交的,单位这边要给自己交社保,那么异地可以同时交两份社保吗?
第一点,就可操作性方面来说,实际上目前社保暂时还没有实现全国统筹,很多地区信息不互通,那么现实中也是有人两地参保的。
不过重复参保是不能够享受双重待遇的,也就是说两地同时缴纳了社保,只能享受一个地方的医保报销待遇。
不仅仅如此,重复缴纳的时间,养老保险的年限和账户金额不会重复计算。
所以说异地同时缴纳两份保险是很不划算的。
在人社部也有相关规定:参保人员流动就业,同时在两地以上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在办理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
如果真的存在两地重复参保,那么参保人员在两地以上同时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或重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按照“先转后清”的原则,由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按规定清理。所以,简单来讲,如果两地同一时间重复缴费,办理转移时,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由转入地社保机构负责清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退还个人账户储存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