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基本的身故和全残保障以外,投保这款产品后还可享受减额交清和保单贷款等权益。减额交清指的是在主合同交费期间内,投保人可以在保单周年日前申请减额交清。经保险公司同意后,将以减额交清申请日后首个保单周年日的现金价值扣除未还款项后的余额作为一次性付清的保险费,重新计算主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主合同继续有效。
而保单贷款权益就是说在主合同保险期间内,如果主合同累积有现金价值,投保人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贷款。每次贷款的期限最长为6个月,金额最低为人民币1000 元,累计贷款本息不得超过贷款时主合同现金价值的80%,且最终以保险公司审核通过的贷款金额为准。贷款本息应在贷款期满之日前偿还。如到期未能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则所欠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将作为新的贷款本金计息。